关于2023-2024年度“安徽省大学生自强之星” 奖学金候选人推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1-16浏览次数:998

各二级学院、各团学组织:

  根据团省委学校部省学联秘书处《关于2023-2024年度“安徽省大学生自强之星” 奖学金推报评选的工作指引》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安排,将开展2023-2024年度“安徽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条件

  (一)“安徽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截至2024年暑假前,内地和港、澳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6.原则上每个学院可推报1-2安徽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

(二)“安徽省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1.截至2024年暑假前,内地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科创团体;

2.申报团体应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

3.团体中高校在学的青年学生应占总人数的80%以上。

二、材料报送

1.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

2.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盖章版)

3. 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推荐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盖章版)

4.学习成绩单(由学院教务处部门反馈、PDF盖章扫描件)

5.相关年度服务时长证明(电子版)

6.推荐对象1寸白底免冠高清电子版证件照1张,竖版高清电子版生活照2张

7.申报“社区实践”类的,需另行提交社区推荐证明(社区居委会盖章电子扫描件)

相关材料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以学院名称+2023-2024年度自强之星申报”命名,于2月18日前报送至邮箱895050165@qq.com。

相关材料纸质版请于2月19日前报送至立会堂201

  三、奖项设置

  1.此次活动将为所有获评者发放荣誉证书。

  2.获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的,每人将获得10000元“中国大学生自强奖学金”。

  3.获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每人将获得2000元“中国大学生自强奖学金”。

  4.获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的,每团体将获得5000元“中国大学生自强奖学金”。

  5.获评“安徽省大学生自强之星”的,每人将获得2000元“安徽省大学生自强奖学金”。

  四、有关要求

  1.规范推选程序。各学院要严格对照标准,注重深入一线团支部,切实履行“班级(团支部)—院—学校”逐级推报的程序要求,积极面向全体在校学生,深入挖掘在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典型,真正做到全面发动、广泛覆盖。对组织程序不规范、学生知晓度过低的,取消其推荐人选参评的资格。

  2.深化宣传引导。各学院要依托新媒体平台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本部门“自强之星”先进典型,进一步引导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示范引领。各学院要做好对推选及获评“自强之星”人员的跟踪培养工作。要将此次活动融入学校典型选树及育人工作的大局中,做到持续用力,以学习自强事迹为牵引,通过已培育和已发现的“自强之星”等先进典型来影响、带动更多的在校学生,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未尽事宜请联系院学生会。

人:范老师   联系方式:0551--64689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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