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团的组织生活必须坚持哪些原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5-13浏览次数:79

团的组织生活的根本目的决定了团的组织生活不同于团的其他活动,即开展团的组织生活必须坚持其政治性、思想性和原则性。
  所谓政治性,主要是指团的组织生活必须强化其政治色彩,集中体现共青团组织鲜明的政治属性。共青团组织是靠共同的政治信仰——共产主义,把广大团员集合在共青团的旗帜之下的,这是共青团组织与其它群团组织的原则区别,更是共青团生存发展之本。团的组织生活作为只有团员才有资格参加的“特殊”活动,本身就是团组织鲜明政治性的本质体现。因此,团支部开展团的组织生活,必须使团员带着强烈的政治意识和荣誉感去参加,并通过团的组织生活,进一步强化团员的这一意识,更加坚定信念,自觉地沿着已经选择的道路不断成长。
  所谓思想性,主要是指团的组织生活必须强化对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按照团章规定,共青团基本任务的核心是要把团员青年教育成为“四有”新人,围绕这一任务的实现,团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从而全面提高团员青年的素质。而团的组织生活作为团组织对团员教育和团员自我教育的具体形式,则强调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为此,团支部必须从这一特点出发,保证通过团的组织生活使团员的思想认识逐步深化,觉悟不断提高。
  所谓原则性,主要是指团的组织生活必须坚持认真严肃。团章第11条明确规定:“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6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因此,团员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是团组织对团员的基本要求,每个团员都应当毫无例外地参加。团支部开展团的组织生活,必须体现团的组织生活对每个成员的约束功能,要把是否参加团的组织生活作为衡量一名团员是否合格的主要标准之一,不能允许任何团员游离于团的组织生活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