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团员大会的选举程序是怎样的?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5-13浏览次数:35

支部团员大会选举支部委员会和书记,一般分两段,即先选出支部委员会,然后再由团员大会从新当选的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书记、副书记。选举程序一般是:
  (1)大会执行主席报告团员人数。说明本支部共有多少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团员有多少,实际到会的团员有多少。按照团的基层组织选举规则规定,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方为有效。如果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团员超过本支部团员的五分之四,即可宣布选举开始;不足五分之四,选举应改期进行。
  (2)通过选举办法(选举办法应经团员酝酿、讨论)。
(3)宣布下届支部委员会应选人数和候选人初步名单(经过团员酝酿讨论),提交大会表决通过,产生正式候选人名单。   
(4)推举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负责监票、计票工作。候选人不能做监票人。
  (5)监票人检验票箱。
  (6)发选票。按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发选票。核对无误后,报告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和实发选票数是否相符。
  (7)划票。划票方法和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说明怎样的选票是有效或无效的,同时说明本次选举规定的划票符号,然后开始划票。
  (8)投票。先由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投票,然后由团员依次投票。
(9)验票。投票完毕,由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开箱验票。如果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实发票数,选举有效;如果收回选票多于实发票数,则选举无效,需要重新进行选举。   
(10)计票。只计算有效票情况,废票去除。被选举人得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为当选。
  (11)宣布计票结果和选举结果。计票结果是指一次选举的有效票、废票张数和每一被选举人的得票情况。选举结果是指根据选举办法规定的当选原则确认哪些人当选。计票结束后,先宣布计票结果,然后宣布选举结果。
人数较少的团员大会,会议程序可适当从简。团员数量较少的支部,由于团员之间彼此了解,情况比较熟悉,在进行选举时,可以不提候选人,直接进行选举,但一定要经过充分酝酿讨论,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进行选举。   
团的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应及时由团员大会从新当选的支部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可由新选出的支委会提名,也可由团员大会酝酿提名。团员人数较少的支部,也可以不提候选人,由团员大会直接从新当选的支委会成员中选举书记和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