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12-29浏览次数:225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服务教师教书育人工作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29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多角度宣传解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引导教师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的理论含量、实践力量、精神能量,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永远跟党走、励志担使命,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和大先生。

2.加强优秀教师典型的示范引领。引导广大教师学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等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教师学模范、做模范,激励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

3.强化对教师的关心关爱。关注教师身心健康,紧密结合教师工作生活实际,指导教师科学用嗓、保持良好的仪表风范、学会心理调适的方法,提升教师的幸福感。

4.提升教师综合育人能力。针对不同类型学段教师教育教学重点,聚焦发展素质教育,围绕学科德育、学生综合评价、教师专业发展、学科发展等,提供差异化学习资源,提高教师创新教学的能力。

二、学习方式

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专题,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2023年1月5日一2月28日可以进行专题所有课程的学习。结束课程学习并完成测试后,可获得相应学时。完成专题学习,累计可获得不超过6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凭电子学习证书,记入教师培训学时,记录的方法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结合当地规定执行。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及时了解教师研修进展情况,积极发掘并向学校报送相关典型案例,切实发挥专题资源在服务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提升方面的作用。

2.各单位要加强寒假教师研修的总结,梳理主要做法、工作成效,特别是推进教师发展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典型经验,于 2023年3月2日前将工作总结发送至邮箱498009795@qq.com。学校将对各学院教师参训率和完成率进行排名,也将适时对各学院参训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史歌,联系电话:0551-64389420。

2023年“寒期教师研修”学员操作手册(职教)2.0.docx


人事处

2022年12月23日